发布时间:2018-02-13 作者:司法部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于:司法部 朱自军律师网发布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要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促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2月9日至10日,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在北京召开。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出席研讨班并讲话。熊选国指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履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促使司法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立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刑事实体法、程序法和律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规范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要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保护伞”等犯罪的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认真分析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认定标准,依法提出辩护意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专项培训,动员优秀刑辩律师积极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注重总结、推广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健全跨部门指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促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顺利办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