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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鲍毓明事件说起

发布时间:2020-10-08   作者:朱自军律师


                     作者:朱自军律师 

经过媒体几经炒作和披露,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鲍毓明性侵“养女”李某某的热点事件,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据调查,从2006年开始,鲍毓明已经加入美国国籍,丧失了中国国籍,但他仍然在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以专职律师名义挂职。更有甚者,鲍毓明还在上市公司的杰瑞集团担任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同时还在中兴通讯集团担任独立董事。鉴于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法律法规和上述种种劣行,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公安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之规定,决定将鲍毓明驱逐出境。

随后,司法部出台《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以案明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近日,各地律师行业迅速启动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清查专职律师在律所以外兼职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的问题。这被网民们戏称为“鲍毓明一人得,全国47.7万律师吃药”的现象。

鲍毓明的事件,在一些“精英”律师队伍中间,其实随处可见,绝非个别偶然。有的律师成功后,不再专心于本业,而是偏离律师的主线,利用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这两个含金量极高的证书,以此作为对外扩业的敲门砖和基石,在大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或者其他高管人员,体验当老板的感受和滋味,拿着一般人无法企及的高薪;还有一些“钱”律师直接开办公司,或者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以参股形式分配红利,从事具体经营活动。当然,这些律师并不会那么傻,他们在经营活动中不会直接显名法定代表人,而是找一个与企业毫不相干之人对外公示登记,而该律师却在背后以实际控制人、实际控股股东的身份,控制和支配某个企业的运行和经营,赚得盆满钵满,富得流油。还有的律师,虽挂职于中国某地律所,但却早已移民供职于国外。还有的律师自认为成功之后,开始削尖脑袋要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里任(兼)职,哪怕在其中担任一个法律顾问的角色,也有了庆幸和炫耀的资本。因为这些律师在赚得很多很多钱的同时,不再止步于大量财富的积累,而是企图寻求满足社会地位的虚荣之心。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精英律师们,都有机会能像鲍毓明那样成为上市企业集团的高管,或者有能力投资办好某个企业,而是专注于律师行业的优质资源、优质人胧和优质案源的垄断与控制。有一个在当地十分有名的律师,竟在52家政府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党委和事业单位,以及行政直属部门、大型厂矿企业等单位担任法律顾问。面对这些客户的业务需要,该律师即使有三头六臂的本事,也顾不上、问不过来。同样一个大佬级律师,在多家协会、社会团体组织、院校等挂职或兼职,每天到处参会、作报告、发指示、提要求,传达精神、布置安排等等。每年差不多有一大半时间忙于一些与律师业务无关的事务。长此以往,他们不免荒废了律师的业务,丢掉了执业的看家本领。但是在现实中,不可意议的是:这些“名”律师、大佬律师的资源特别丰富、案源特别多,当然他们的收费也不含糊,往往是一般律师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这些“名”律师、“大佬”律师们心里是十分清楚的。既然收了客户们的钱,总得给人家办事吧!可是,他(她)们根本没有精力和能力来经办具体案件或者非法律事务,怎么办?于是,他(她)们就花点钱成立一家律所,再招进一些院校的实习人员或者新入行律师,让这些新手给自己打工。因为这些新人初来没有自己的案源,不得不依赖于这些大佬律师们。而这些大佬律师们给自己的定位则是管理或者经营,有的叫合伙制,有的叫公司,就象地主管理长工似的。在时下,这种形式还有一个很时髦的称谓“团队”,它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其中的剥削与压榨的成份。因为每个案子或者非诉业务,都是大佬律师们接过来的活,所以大头的 律师代理(服务)费用,由大佬律师们拿走了,新手们最后只落得个辛苦劳务费。至今,还有很多外人不明律师行业的真相,以为那些象蜜蜂一样辛勤劳作的律师们,成天忙忙碌碌,跑了法院,又跑检察机关,他们会肯定会赚(拿)钱。其实,这些年轻律师仅在为养家糊口奔走;而名律师或者大律师却是很少在法院、检察院看到他们的身影,但他们攫取的钱财却相当惊人,处处彰显出大牌的风范。这部分精英律师虽大约占数比例为20%左右,但他们却控制和垄断律师行业整个财富资源的80%;而80%普通律师却仍在剩余20%的财富里苦苦挣扎与拼搏。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二八”定律现象。

在律师光鲜亮丽的外表,现实中却呈现出另一番真实的景象:一些普通律师,特别是刚入行年轻律师,他们没有案源、没有资源、没有人脉,面对已经被大佬全部瓜分的法律服务市场资源,他们只得没日没夜地打拼并寻求出头之日的机会,每天要面临生存和生活的压力,经常会遭受身心疲惫和困惑的煎熬折磨。有一位年轻律师说过:“我经常都在为案源发愁,往往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还不知道自己的晚餐在哪里?”在此环境下,原本一些有志于律师事业的青年人迫于这种压力,最后耐不住清贫和寂寞,半路转行做了法官、检察官和政府的公务员。各地司法部门和律协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采取类似精准扶贫的方式,对刚入行的律师们减免三年会费,但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年轻律师所处的尴尬困境。

近年来,我国律师界的某些精英们就曾呼吁过:在律师中间要排列出个级别来,就象政府公务员能分出科级、处级、厅级、部级类似的,或象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有出庭律师,也有事务律师,要硬生生地给每个律师身上贴上一个等级标签。精英们提出这一设想的目的,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那就是要让一些获得成功的精英律师们有一种优越感和等差感。随后,就有人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现在问题来了:划分律师等级的标准是什么?若依据每个律师当年司(法)考的分数来划分?低分的律师会不同意。因为考试分数毕竟只是一个入门的资格线,当初考了360分的律师,也许后来早已超过考了450分的律师;若根据律师执业时间和年限来划分?中年的律师会不同意。因为有些老律师倚老卖老,不注重新知识学习,接手的案子办得稀烂,而一些后来居上的中坚律师早已把他(她)们抛到了后面;若按照律师取得的文凭来划分?大佬律师会坚决不同意。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大多有硕士、博士加学位证书,普遍高于那些大佬的律师;若按律师的经济收入来划分,行政部门会不同意。精英律师们尽管赚了很多很多的钱,甚至财富惊人,但也只能在私下显摆一下,是上不了正式桌面的;若按律师收入的多少来划分律师的等级,那恐怕会不少闹出笑话。后来,人们翻开《律师法》才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律师,无论是京城的律师,还是小县城的律师,无论收入多少,还是担任有什么职务,其身份、地位和享受的权利义务都是一律平等的,没有高贵低贱之分。律协和律所与其他民间组织一样,只是一个社会自律组织,没有任何编制行政经费、没有上级与下级别之分、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只是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着对律师队伍以及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职责而已。

律师领域与菜市场的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的一部分。律师出卖的是法律服务,而菜贩兜售的是蔬菜,都是特定的市场行为。因此,前面提到的律师队伍及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顽症,需要依靠市场的完善运行机制加以解决。值得可喜的是:目前全国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47.7万人,进入一个消费市场的阶段。消费者客户在某些方面占居该市场的主动地位。作为客户在选择律师及其律师服务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更多的理性。首先, 要明白自己找律师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通过律师来解决自己遇到的某些实际问题。因此,要事前考察律师的法律素养、执业能力,为人处世的品格,在当地的口碑。还要看某个律师办了哪些案子,办得怎么样?律师在其中起到什么样作用?其次,要衡量性价比。一些大佬律师们名气尽管很大,但他(她)其实根本不办案子,大多接案后便立即交给新律师来练手。由于这些大佬律师们往往无暇顾及具体案件或者事务,新律师在操刀时又缺乏经验和技巧。因此,这些客户们往往花了一般律师几倍的价钱,但得到却是三流的服务。再次,要弄清楚实际做案(事)的具体人。如果要找大佬律师代理案子或者处理事务,一定要问清楚“这个案子,是你亲自在做,还是交给其他人来做,或者你们合伙来做”。最后,要建议给做案(事)的新律师们多一些报酬和机会。以此提高新手们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他们的责任心,激发他们为客户优质服务并认真负责的内在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