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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当具备“五会”的基本技能

发布时间:2020-09-27   作者:朱自军律师

 


                朱自军 律师 

众所周知,知识是靠平时学习而得来的,技能是靠实践历练积累出来的。但是,我国律师教科书里对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为了填补这一空白与漏洞,本文着眼于律师执业活动的实务必需,结合数年来自已执业实践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做一名合格的律师,应当具备会办案、会写作、会说服、会沟通、会协调“五会”的基本技能。可以说,律师这“五会”基本功,是行业机构衡量一名律师综合实力的具体内容,也是当事人考量和选择律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会办案

笔者认识:律师会不会办案,其办案能力如何?是检验其执业技能和水平的试金石,是其在法律服务行业能不能揽得案源并赢得客户信赖的基础。否则,律师的工作及其执业活动,将会变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有一位当事人曾跟笔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我选律师,不看来头,看实效”。也就是说,客户在选择哪个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或者法律顾问时,他们是理性的。客户不仅会看某个律师的名气怎样、毕业于什么学校,在什么协会或者组织里挂了什么虚名职务头衔,以及律师的刻意外表“包装”。如,簇拥的名包豪车、光鲜衣着、顶级手机和时髦的发型等;而且更看重的是律师的人品与能力。因为当事人心里清楚:这些光怪流漓的东西与他们的实际需求没有任何关系。他们需要的是:律师能够运用法律知识与技能够来处理其遇到的某项纠纷、解决某个具体问题。

律师要学会办案。首先,应通晓善用法律法规内容。应该说,律师都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知识的储备掌握,应当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律师不善于这些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善于与现实问题的结合。为此笔者认为,律师首先要养成用法律眼光来看待现实,以法律标准来评判问题。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养成一种法律思维的习惯。例如,一对年轻人结婚了,要想到婚后婚前财产;某位老人去世了,要想到继承的问题,搞清楚彼此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其次,分析法律与把握事实应当精准。律师接手案件材料后,应当审视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的优劣,对于具体案件事实和所涉及法律法规规范,应当梳理和总结,在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不断地来回巡视穿梭,把准案情性质和法律关系,进而确定诉讼策略和方法。再次,应当了解每个诉讼办案的流程和要求,熟悉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回避、举证质证、发问、争议问题的归纳和辩论陈述的基本程序。这是做好律师执业代理或者辩护的前提,同时不可忽视不同诉讼程序之间的差异。最后,应当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总结执业实务经验与教训,目的在于以后不再重复发生类似的差错。笔者执业以来,养成了每天写日记习惯,就是把每天所干的具体事情写在日记里。例如,自己在办案方面哪些需要保持的,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这样日积月累,一直坚持至今,确实管用,从中收益匪浅。

             二、会写作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离不开写作。写起诉书、写答辩状、写上诉状、写代理词、写辩护词、写律师函,写法律意见书,写尽职调查报告,等等。写作是律师一项基本功。

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法律需求,精准制作法律文书等材料,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必备能力。写作水平的高低,是树立律师形象的外观形式,体现着律师的法学素养、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客户和司法人员对律师的正面评价。笔者认为,律师的写作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关于常用法律文书的写作。这类文书的写作,其形式结构、内容构成和基本用语,具有严格明确的要求。外在表现形式,呈现程式化和规范化的特点。因此,律师应当准确把握不同法律文书的基本格式和制作方法,吸收和揣摩法律文书写作的成功套路和经验,深入研究这类文书的制作技能和方法,规范文书用语,做到语句通顺、思维脉络清晰、组织逻辑严密、层次架构分明、说理全面透彻、文笔朴实流畅、版面悦目美观、读之轻松愉快。如果文书体系混乱、逻辑颠三倒四、文字晦涩难懂、病句错字连篇,这类法律文书难以引起阅读兴致,难以说服打动法官。一位刚入行年轻律师,他向法院提交一份某个案件的《民事上诉状》。但开庭后不久,便遭到审理法官的奚落。原因是,这位律师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堆挤在一起,上诉请求和主文不分段落,密密麻麻,乱为一团。这样的《上诉状》体现不了专业律师的专业水准,甚至还会让当事人和法官质疑律师工作态度,进而留下不好的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写作这类材料,可以借助并熟练运用高科技文字处理系统的粘贴、排版、表格制作等技术,从而使叙事更清晰,格式趋统一,工作效果更高。

第二、关于法律课件、案例总结文章、公众号和微搏内容等内容的写作。一位老律师曾说过:“要学会利用手里的笔推销自己;一篇逻辑严密、说理透彻的文章,就是律师最好名片。这类文章的写作灵活多变,没有固定格式和套路,可以是某个热点法律问题与观点的归纳,可以是对法律人价值观的随想,可以是执业实践的体会与感悟,可以是某个阶段执业回顾与总结,可以是对某个案例的分析与剖析。笔者认为,写作这类文章应当把握以下几个要点。首先,要广泛收集积累写作素材,掌握写作方法,树立品位推销理念,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范围,体现律师专业性和思想性其次,要选准主题,突出问题针对性,最好的素材能与现实热点事件联系起来,学会蹭新闻热度,让人们在共鸣中引得某种法律思考。最后,材料要翔实准确,经得反复推敲,使读者在阅读中启智获益。

第三、关于学术论文和法律专著的写作。写作学术论文和专著,是律师执业能力或者水平测试的应备硬件。它要求律师对某些法律问题或者执业领域某个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与体会。笔者从业以来,先后撰写发表近百篇理论文章,出版了《民事官司不求人》专著(武汉出版社)。根据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要写出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专著,在选题上,要精准集中,突出时代性和针对性;在主题上,要观点鲜明,体现指导性和可读性;在构思上,要力求精巧、活泼和创新;在材料的占有上,要丰富、全面和充实;在语言表述上,要体现可读性和职业特点;在形式上,要符合出版、发表的规范要求。

             三、会说服

说服,是律师的一项基本功和必修课。笔者已经在《律师,要敢说会说》一文里作了详细阐述。为此,笔者还有必要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在法庭说案,应尽量多说事、少说理。笔者在前文中提到过:律师在法庭上主要是说事实、说证据和说法律。其实,律师的说,是有讲究的。即多花功夫说事实和证据,少说涉案的法律或者法理。律师提出事实依据的同时,应当恰如其分地引申出该事实的观点;以事实论证己方观点正确成立。做到逻辑推导严密、令人信服。

应当必须明白:法庭不是课堂和论坛。由于庭审时间的限制,律师不宜过多地展开法理分析。目前的法官大多很专业,法理功底很厚实。律师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内容,只需点到为止,不必详细展开。真正有经验的律师,善于运用朴实的语言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讲清基本诉求、案情梗概和基本逻辑让法官(陪审员)能够听得清楚、听得懂、听得下去、便于理解切忌使用夸张辞藻,尽量不要使用书面化语言。

二是不要攻击诉讼对手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的是一个彬彬有礼、谈吐自由、充满智慧的专业人员,能够为他(她)们提供法律上的直接帮助,并不是找一个在法庭上吵架的帮手。因此,律师在法庭上应冷静、理性和睿智,不能融入过多个人感情色彩,不能用侮辱语言贬损他人,不能用不雅动作和轻佻语言攻击诉讼对手或者其他人员。否则,可能会招致法官的无情训诫和驱逐。

三是在法庭说案,不能自说自话,不断观察审理法官的表情变化律师的发言,应针对法庭关注的重点和对方的观点适时进行;多站在法官和有利于己方当事人角度,抓住核心进行阐述论证,深刻示每一份证据所蕴含的证明价值,反驳对方证据体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削弱对方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作用。同时要注意语音语速的把握,并根据法官和书记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轻重缓急要有利于书记员的记录。

四是在法庭上说案慎言,避免口误;要有据、避免言之无物;要有度、切忌长篇大论、碟碟不休;要态度庄重,不轻浮随意;要诚实恳切,不颠倒黑白、蛮横无理;要平静从容,不咄咄逼人、强辩夺理;要一针见血、抓住要害,不漫无边际、找不到中心。

                     四、会沟通

律师工作的对象是客户。掌握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与能力,是做好执业活动的必需。如果与客户沟通困难、不能掌握沟通窍门,律师的工作很难得到客户的认可。

律师为什么要与客户进行沟通?这是因为要全面了解案情,弄清客户的法律需要,进而对案情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为客户给出必要的建议和忠告,完整地揭示潜在的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沟通也是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需要。笔者认为,沟通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准确把握。

宏观上,律师接待客户是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第一步,也是能否取得当事人信任的首要首先要展现自信的形象。自信能使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良好的第一印象,并放心将其纠纷交给其处理;其次,取得当事人信任。信任,能使双方的初次见面,以最快的速度拉近距离,促进当事人将自己所知案情告知律师最后,要以最大的热情和耐心聆听。要集中注意力、全神贯注地倾听当事人叙述适当予以回应和引导,表示对其谈话的关注与兴趣不要左顾右盼、心不在焉,切忌夸夸其谈或做出不经思考的承诺。

微观上,要学会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技巧稳住当事人,引导当事人说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节,从叙述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和具体诉求。在此基础上,全力挖掘出案件的关键点,寻找有利于当事人的内容,打开案件解决的突破口,使整个过程朝着有利于己方发展。

在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律师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营造一种平等氛围,不能自作聪明抢先发言。 要善于从客户的眼神和表情中,把握判断客户的心里变化,及时“对症下药”。尤其是当客户心情激动时,要适时心理安慰,让客户放松心情,等客户情绪稳定后,再让其慢慢地讲下去。同时,对客户的处境要表示理解和同情。

                  五、会协调

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化、纠纷程度越来越复杂,对律师参与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律师参与协调,主要集中于法院的诉前调解、庭内调解、自主调解、与其他部门共同调解。湖北省襄阳市推出“周四律师进社区”的举措,旨在把化解基层矛盾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

如何提高律师的协调能力。笔者建议:一是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和政策规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要依法保守当事人秘密,不随意公开所知悉的当事人信息;对敏感复杂的事件不炒作,不能支持、唆使当事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二是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注重工作策略,及时有效地调处矛盾纠纷;三是要帮助各方当事人促成和解协议,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是要及时梳理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调解中所遇到的困难,找出化解矛盾的对策,做好相应的风险评估;五是依靠各级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和优势,互补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近年来,笔者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多方协调,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成功地处理南漳县周某死后留下的“巨额债务”历史纠纷;通过协调,帮助失明老人唐某追回了七万元的赔偿款,等等。这些案例,经过各级媒体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