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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房屋认购书后拒签买卖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9-04   作者:朱自军律师



当事人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守约方怎么办?不可以要求法院强制违约订立本,也主张赔偿履行本约的可得利益损失,即房屋全部差价损失。如果预约协议约定定金条款,因可归责一方当事人原因而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适用定金法则。如果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明显高于定金处罚数额的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预约中没有定金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赖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赖利益损失。

与此同时,《商品房买卖解释》第4条规定:“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指双方当事人均忠实履行了预约合同中诚信谈判的义务,但买卖合同仍未能订立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