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7 作者:朱自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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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帮助网贷刷单即可获取高额佣金,后又引诱被害人将贷款转至其他账户。日前,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9年3月,被告人陈某冒充某网络贷款平台工作人员,在IS语音平台上发布虚假消息称,为提升贷款平台业绩,招聘兼职人员帮助贷款刷单,贷款本息由陈某按期偿还,每贷款一笔即可得到不菲佣金。今年4月,被害人李某看到相关信息后,便通过陈某在语音平台上留下的微信号与其联系。后根据陈某的指示,李某在贷款平台上注册信息并下载APP。在收到贷款平台发放的10000元贷款后,李某又根据陈某的指示将贷款转至陈某指定的微信账户,并收到陈某转来的所谓佣金40元。陈某还指示李某立即卸载贷款APP,并称会帮助偿还贷款,让李某不必担心。当贷款还款日到期后,李某被催款才发觉被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陈某利用上述方式共实施诈骗10起总计10万余元。在被抓获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还赃款。
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情节,并予以退赃,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说法: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提升网店的销量和信誉,常常雇人刷单,而一些人为了获取刷单返利,参与其中虚假消费,为商家造势。一些不法分子也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趁机浑水摸鱼,由兼职刷单滋生出了许多新型诈骗。
贷款骗局中,不少人为了刷单佣金而让自己背负上巨额债务。据统计,近年来,由网络刷单引发的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受害者以女性为主,并以年轻人居多。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年轻人既想赚钱又想轻松的心理,以“佣金、提成”为“幌子”引君入彀。更有甚者,骗子还怂恿、哄骗、利诱部分已上钩的人,采用类似“传销发展下线”的手法,继续拉身边的人加入“骗局”。
律师提醒社会公众特别是年轻人,应当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切勿贪小利吃大亏,给自身造成财产损失。同时,网络刷单也是违法行为,刷客不仅可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