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9 作者:朱自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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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交易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是比较常见的,但其实有时候为了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以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当事人有时候会在合同约定预付款。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的金钱或者货币。那么预付款与我们常见的定金有什么区别?律师接下来为您解答。
预付款是一种预先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本身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也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因此在实践中,收受预付款一方如果违约,也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这与定金的担保性质是不一样的,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具体来说,预付款与定金存在以下几个区别:
(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而定金本身没有履行主债义务的性质,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的内容介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两者的区别,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求选择相应的条款,因为两者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