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6 作者:朱自军律师
湖北襄阳律师朱自军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职,既然拿了那份工资,就要做好分内之事。如果只拿工资不干活,消极怠工,大抵都是要被辞退的。
不过,最近顶泰律所就遇到一个案件,员工不仅拒不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在被解雇后还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而且公司竟然还真被判违法了。这是怎么回事?公司有何过错?下面就和顶泰律所来一探究竟吧!
案件回顾
于师傅在公司担任司机一职已经快10年了,但就在不久前,公司突然给他送来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当月公司先后3次安排于师傅出车,但于师傅都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根据相关制度,公司决定把于师傅给“炒”了。
原来,于师傅在公司负责驾驶的是一辆用作通勤班车的面包车,可公司却屡次要求他用这辆面包车运输五六百公斤的金属配件。但是作为一名熟知交通规则的老司机,于师傅知道这辆车除了内置的行李箱和外部的行李架之外不得载货,更别说承载这五六百斤的金属配件了。而且如果非要载货,必须先去车管部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因此于师傅才对公司的安排提出异议,同时多次拒绝载货,但没想到竟因此被“炒鱿鱼”了。
法院审判
被“炒”之后,于师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老公争议仲裁,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公司支付赔偿金。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请求,据顶泰律所了解,公司最终败诉了。
顶泰释法
在顶泰律所看来,公司败诉是板上钉钉的事,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不仅可以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对于单位的违法工作安排,员工不仅可以“Say No”,而且还可以反过来“炒公司的鱿鱼”。因此,公司以于师傅不愿服从安排做违法的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