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7 作者:朱自军律师
酒鬼、抑郁女与一场出人意料的命案
免费法律咨询18995689797
铁路巡路工巡路时闻到可疑气味后,竟然从排水道里发现一具裸体女尸……街头监控出现三个相像男子,究竟谁才是真凶?
2014年7月中旬,某市市中区,一个少女在经过成渝线的铁道旁时,不经意地发现地上有些红色的斑点,少女以为是铁道上工人搞测量时滴落的油漆,没有在意。
第二天,她又发现了另一处地方也有类似的痕迹,少女的妈妈也在前往菜地时闻到排水道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因为以前有人在排水道里扔过死猫死狗,也常常有这种气味,少女的妈妈便也没有深究。
7月21日,一位巡路工经过这里,当他闻到那股难闻的气味时,就向路边菜地里正在劳作的大姐询问情况,并借来了大姐的锄头,设法撬开了排水道的盖子。
巡路工这一看不要紧,看完却吓得他扔下锄头就跑,因为下水道里竟然藏着一具裸体女尸!
警方随后赶到现场。由于现场勘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裸尸,于是警方第一时间联想到这应该是一起情杀或者仇杀案件,死者和凶手之间应该存在纠葛。
此外,死者头颅被凶手残忍地砍了下来,衣物以及随身物品遗失,警方推断,这应该是一起有因果关系的案件,嫌疑人和死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极大的仇恨。
随后,警方发现在铁路边上有一堆燃烧过的灰烬,并且灰烬燃烧得比较完全,虽然里面有一些零落的残渣,但是看不太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
通过对现场反复勘查,警方终于找到了一条类似于女性所用的文胸带子的布条,由此推断这堆灰烬应该是嫌疑人焚烧死者衣物所遗留下来的。
据此,警方认为,这很像是一个有预谋的情杀或者报复性的杀人案件,且嫌疑人并非初犯,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查能力。
此外,在下水道的淤泥里面,警方还发现了一张身份证以及一张打小广告的纸片以及一张面积近两平方米的亚克力材质的广告牌,并在广告牌上提取到了一些疑似血迹的东西。
经过化验,确认广告牌上的血迹为死者所有,并且有人为的折叠痕迹,由此看来,广告牌可能与尸体有过接触,极有可能是用来掩盖或者是搬运尸体的工具。
警方在排水道附近还检测到一条疑似拖拽的血痕,与尸体表面死后形成的划痕相吻合,由此,警方怀疑划痕是由于拖拽而形成的,排水道并不是死者遇害的地方,而是藏尸现场。
于是,警方派出了警犬沿着这个可疑的血迹追踪到了铁路边上距离藏尸现场大概百米左右的小树林中。
这个小树林位于内江市主干道玉溪路旁,紧挨着人民公园,是内江居民游玩和散步的地方,树林里面还有一条小道,通往一个小区。
在小树林里,警方发现了跟藏尸现场有关联的痕迹物证:在地上以及树干上,还有包括里面种的花草树叶上,都发现有疑似血迹的可疑斑迹。
而在靠近人行道的位置,警方还发现了比较新鲜的树枝折断的痕迹,因此判断嫌疑人和死者在此有过交集和搏斗,小树林应该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那么死者为什么会进入这个小树林呢?嫌疑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受害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害?这期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因果关系?
由于未能确定死者的身份,所以案件的侦破具有很大难度,于是,警方开始调取和搜集小树林周边的监控录像,查找有关线索。
警方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倒查,在海量的图像存储中发现了线索——7月18号23点59分,在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公园大门口的一个监控,拍摄到一个中年男子夹了一张广告牌从公园街方向走向了案发现场,这个广告牌与现场发现的广告牌非常相似。
如果这个男子就是嫌疑人,那么很可能就是他将尸体藏匿在附近后,前去寻找割尸或者移尸的工具,顺手就找到了这块广告牌,然后又回到现场对尸体进行处理,警方对这个夹着广告牌的男子有着高度的怀疑。
监控录像里还发现,一个拾荒老人在7月19日凌晨2点58分在路边坐了两分多钟,紧接着他就站了起来,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然后就往这个小树林方向走去,并在小树林外站住,似乎在听里边的动静。
警方经过寻访找到了夹广告牌的男子,并在公园围墙下找到了那张他拿过的广告牌。原来这是一家公司搞活动制作的相同的几张广告牌,用过之后就随手丢弃,被那个男人捡了起来。
他夹着这张广告牌一直往案发现场方向走,之后又改变了主意,就把广告牌扔在了公园的墙角里,这张广告牌跟现场发现的那张广告牌相同,但上面并没有血迹。
警方又找到了那个拾荒老人,但是这个老人存在精神问题,警方并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好在经过尸检,法医对死者的一些信息有了较为明晰的判断。
据分析,死者的身高应该是在1米55左右,体重应该是在70到80斤,年龄应该是在45岁左右。
明确了受害者的年龄后,警方划定了访问和排查的范围,在藏尸现场和小树林周边进行走访排查,并不断扩大范围查找尸源。
经过三天近千人的排查,警方并没有得到有效信息,不过负责互联网上查找线索的侦查员却发现了一条重要信息——内江市辖区内的一个男子7月17号报案,称晚上他的妹妹上街散步后走失,而他的妹妹刚好45岁,与警方推断的受害人年龄相符。那么排水道发现的那具尸体会不会就是这个报案人失踪的妹妹呢?
警方询问了报案人失踪的妹妹的体貌特征,并提取了报案人母亲的DNA,和死者的DNA进行比对,最终明确了死者的身份。
一般说来,当明确尸源,查明了受害者身份之后,案件侦破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方向。通过受害人身边社会关系的调查,很快就能查明案件的因果关系,从而找到嫌疑人。
然而警方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个受害人跟外人几乎没有联系。死者是一个中年下岗职工,离异,子女没在身边,平时跟母亲一起生活,而且是一个重度抑郁症患者。
经过调查,这个死者跟朋友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她平日里的生活非常简单,住在一个大概只有五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一个人在家里坐着,就是吃完饭到街上散步,走累了就发会儿呆,不跟任何人打招呼,也不交谈。跟家里面的人没有交流,跟社会上人员也没有任何恩怨矛盾,相当于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因此警方一开始以为的熟人作案,可能是情杀或者仇杀的思路基本上就断了。
警方根据受害人是7月16日走失以及尸体解剖的情况,把受害人遇害的时间锁定在7月16日晚到7月17日之间。于是重点调查了这个时间段的监控录像,终于在人民公园附近的一个探头图像里有了一个重要发现。
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子和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子在小树林的路边争吵撕扯打斗,之后就进入了小树林里。此后,从小树林周围的天网视频里就再也没有发现这两个人的身影。
录像里两个人打斗的状态很像是夫妻或者情侣,而且当时有几个路人从那里走过。
从监控录像分析,花衬衫男子走路有些摇晃,而白衣女子则是从旱桥方向向公园方向前进的。
两人从一开始的争吵和拉扯,后来变成了撕扯,白衣女子捡了一块砖头砸中男子腿部,花衬衫男子摔了一跤。
花衬衫男子站起来后,捡起砸中自己的那块砖头开始追白衣女子,直至追进了小树林里……
这两个人之间到底为何打斗?他们两个人是在哪个地点交会的?嫌疑人是如何到的现场?又是如何离开现场的呢?
警方将花衬衫男子作为案件的突破口。
警方继续扩大勘查范围,寻找和在打斗现场身材相似的男子,经过多处寻找,三个穿花衬衫的男子相继出现在警方视线中。
然而,警方也不敢肯定这三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由于内江市的监控探头安装较早,且大都不是高清探头,记录下的清晰度不够,警方只能看个大概,人员的面部特征和服装样式不具备仔细辨认的特征,再加上光线也
不是很好,只能看出来这个人大概有多高,连年龄都无法判断。
到底服装相似的图像是不是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那警方就能依据他们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大致绘制出一个此人行走的路线图,而据此查找嫌疑人的踪迹。
为了谨慎起见,警方将这几幅图像送给有关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却让警方再次陷入了僵局。
结果显示,视频中的三位男子不是同一人,于是警方无法合理解释打斗人员也就是嫌疑人是从何处来到何处去。
于是警方决定调整侦查方向,认为嫌疑人应该是尾随被害人到达现场,顺着公园进行倒查,却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随后,警方想到,专家主要是根据三个人的服装颜色不同得出的结论,那么在灯光下同一件衣服会不会产生巨大的差异呢?或者是让人看上去截然不同呢?
警方做了一个实验,由侦查员穿上一件与嫌疑对象相似的上衣,实地进行还原。从监控中心的屏幕上看,不同位置的照片,的确让服装产生了不同的视觉效果,与之前
送交专家的图片相似。
于是警方最后得出结论,不同颜色的衣服应该是同一个人,而且视频中也能看出这个人的步伐非常一致。
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警方根据监控向前向后的时间段寻找踪迹,但是仍然没能弄清楚他到底是从哪里来,又去了哪里?案件再度陷入困境……
好在有侦查员提出:如果嫌疑人之前不是步行而来而是乘坐公交车而来,那么监控录像是拍不到的。
警方之前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路边监控录像中,却没有关注到移动的监控录像,包括出租车、公交车以及私家车都安装了行车记录仪。
嫌疑人如果乘车而来,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行车记录仪拍到。于是警方去前往公交车公司与出租车公司寻找监控录像。
在一个公交车的监控录像里,警方发现了和花衬衫相似的可疑男子的图像,嫌疑人刚好就在公交车站位置行走,在一辆公交车前面,前面还停靠了一辆公交车。
经过分析,警方确定了嫌疑人是从其中一辆公交车上下车的,地点是在旱桥公交站。
嫌疑人下了车之后就向公交车的反方向行走,目的地似乎是人民公园,但如果是人民公园,应该在人民公园站下车。嫌疑人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
警方发现嫌疑男子是从大富豪站上的公交车,然后通过天网视频进行跟踪,发现嫌疑人在上车前有一个拨打电话的行为。
根据嫌疑人的藏尸特点,警方分析嫌疑人过去应该有案底,此外,警方还在公交车上发现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嫌疑人的面部画像。
综合这些,利用警务平台,警方最终明确了嫌疑人的身份。嫌疑人罗某某,1963年生,内江市东兴区人,无正当职业,父母双亡,离异,有一个女儿不在身边,独自一人生活。
这个罗某某嗜酒如命,外号酒鬼,平时比较爱喝酒,靠盗窃维持生计。罗某某喝完酒喜欢调戏中年妇女,脾气也比较暴躁,容易跟别人发生争执。
警方在2014年8月21日,在罗某某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抓捕了罗某某,罗某某指认了现场并承认了罪行。
原来,案发当天,罗某某的一个朋友过生日,邀请他去一家饭店喝酒,好酒的罗某某当仁不让,一个人就喝掉了一瓶多白酒。
吃完饭后,几个人觉得还不尽兴,又到了一家歌厅唱歌,在歌厅里罗某某又喝了一些啤酒,他感到有点头晕,就跌跌撞撞地从包间里走出来到外面遛弯醒酒。
走了一段路后就上了一辆公交车,准备返回他位于资阳的住所,当公交车到了旱桥站附近,他又接到酒友的电话,让他回去接着喝酒。
因此罗某又下了公交车,又摇摇晃晃地朝着来的方向走去,走到小树林附近与对面来的受害人擦碰了一下。
罗某某喝酒之后脾气暴躁,他先辱骂了受害人,再加上死者也是一个有点暴力倾向,罗某某的辱骂让她很反感,于是她撕扯了一下罗某,接下来就发生了监控探头记录下来的那一幕,罗某趁着酒劲,追到小树林里反复击打受害者头部。
将受害者砸倒在地,然后罗某把死者移尸到铁路边上,在水沟边对死者进行了分尸,把身体部分塞进了水沟。
案情真相大白,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一个醉酒的人与一个行人的擦碰,却导致了一个悲剧的发生,实在令人唏嘘。